根据《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)等有关规定,国资委将组织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今日,国资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《2008年度第二批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公告》。
此次比选工作委托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理机构,负责比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,择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关审计任务。公告中明确了比选工作的实施程序和事务所的候选条件。
此次比选工作共有9个标的(标的基本情况资料的获取时间:2008年11月21日9:00-11:30及13:30-16:30),事务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。